怨种沙雕和她的大腿仙君by冥山鱼客第两百三十四章 妖杀人?
字号19px+字体黑体宋体背景← → 键翻页

第两百三十四章 妖杀人?

  又辛苦几日?

  不,北冥觉得,对上许世安,就算她再辛苦三年,怕也于事无补。

  且她再乖乖留在昆仑,只怕神族没灭,她却先被气死了。未免云清殒没后两山无以为继,北冥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以一道新创的隐身符,悄悄离开了昆仑山。

  疾驰在云端的北冥,刚要发出一声愉悦的喟叹,却感觉不远的正前方,有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

  神?

  人间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神君?

  惊诧的北冥,稍稍一晃神,便从浮云翻落,往下直坠。仰面朝天的她,不忙着自救,眼神紧紧盯在从她头顶飞过的几个神君。

  半刻钟后,北冥狼狈地跌在一片大湖外的芦苇荡里。

  「唉……本君这是急什么?」北冥爬出芦苇荡,拍了拍满身的泥土,「有隐身符咒为阻,饶是云清在,也未必能看到本君。」

  北冥懊恼于自己的不争气。

  只听她一脸叹了三口气,才重新招来一朵云,打算再次飞升天空,正此时,她听见了一阵曲调特别的歌。

  安魂?

  肃穆顷刻间染上北冥的脸,她急急纵身,小半刻钟的功夫,她便倒了安魂响起的地方。

  她之所以这般慎重,盖因安魂乃神曲,便是昆仑上的仙人,也不定人人都会哼唱,可人间荒僻处,居然会有人懂得吟唱安魂?

  湍急的大河边,横着三十左右的木筏,每一张筏上都躺着一具死尸,岸上,数十身穿白色丧服的凡人,正在做法事。

  以水送亲人远行,是增城的习俗,北冥常往人间,自是见过很多回,但这是她头一回,听见凡人以安魂曲为死魂送行。

  疑云丛生的北冥,在黑色的夜色里,小站了一会儿。

  安魂由谁所创,翻遍神族的典籍,也差不多半点端倪,彷佛天地有成,神君就懂得如何吟唱安魂。

  而安魂之功用,却非如同它的名字般静谧祥和。

  祈夜大陆有多大,天地就有多大,独一的大地之上,却孕育了六个截然不同的族群。天道之下,神,仙,人为上等存在,因为这三族死后魂魄不灭,可借由轮回再次回归尘世,而魔,鬼,妖则不然,此三族若死了,便是死了。

  在此天道下,神,仙,人似乎永远不灭,而魔,鬼,妖便难逃灭绝的风险。

  然,事实却并非如此。

  神,仙,人,是身死魂不灭,可重生之后的神却未必还能是神,事实上,数千年来,神族陨灭的两百多位神君,未有一位重归不周山。

  所谓轮回,严格地说,该叫做六道轮回,大半步入轮回的神,仙,人,转世之后,多变作寻常人。

  当然,寻常人若是资质斐然的,自可以通过修仙,再入仙道。

  是仙,而非神。

  神从何而来,一如安魂之曲,无从考据,但两山之上,之所以神高于仙,便是因为神可以做成一些仙做不成的事。

  譬如以安魂曲,散去人魂。

  刚才的那些神,是不是来过这里?

  他们来做什么?

  来散人魂?

  北冥将目光落在河岸边的死尸,她稍稍调动神念,查人尸的情况,片刻后,她确信,死尸的魂已散去。

  北冥的双眉,紧紧皱起。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上一章,按 →键 下一章,加入书签方便下次继续阅读。

相关推荐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黄金左手超级黄金左手

超级黄金左手

罗晓
一个菜鸟凭着变异能力的左手闯荡的故事有奇珍古玩有文物字画有超绝鉴赏有莫测医术也有赌石的心跳
我成了岳不群的儿子by小小修小小我成了岳不群的儿子by小小修小小

我成了岳不群的儿子by小小修小小

小小修小小
一朝穿越,岳凌云成了笑傲江湖中岳不群的儿子。为了自家老爹不从人人敬佩的君子剑变成人人唾弃的伪君子,也
会停留的光笔趣阁无弹窗会停留的光笔趣阁无弹窗

会停留的光笔趣阁无弹窗

九陸
会停留的光简介起初,女追男,隔层纱。后来,男追女,他吃定了回头草!青春年少时,江宸习惯了陆婧宁对自己
穿越成兽人宠物的我过上了死宅生活穿越成兽人宠物的我过上了死宅生活

穿越成兽人宠物的我过上了死宅生活

elf精灵
穿越成兽人宠物的我过上了死宅生活是由elf精灵所写的高辣浓情类小说,本站提供穿越成兽人宠物的我过上了
人间炼狱之缅甸逃生人间炼狱之缅甸逃生

人间炼狱之缅甸逃生

杨阿祖
曾经,为了发财我不管所有的人的劝说,执意前往缅甸,但没想到那是我噩梦的开始!谨以此故事告诉大家,缅甸
重生后,傅总追妻火葬场重生后,傅总追妻火葬场

重生后,傅总追妻火葬场

小布丁的小肉丁
疯批双洁狗血追妻火葬场重生上一世傅修砚把白月光的死怪在沈听诺头上,以她弟弟为要挟,逼迫她
最新标签